作者: 邢学波来源:位于通州高辛庄的制炭厂。本报实习生 王宙 摄

本报讯(记者邢学波)20余名外地买主到清华机械厂购买制炭机,相不中机器欲不买,却每人被扣数千元“培训费”。前天,销售方负责人表示,问题的发生由业务员自行其是所致,他们将为买主们全额退款。
11月17日下午,贵州的吴先生来京辗转找到清华大学机械厂217室,寻购一种能制造木炭的机械。吴先生说,此前他曾在媒体上看到这种由清华大学机械厂与清大农研科技公司共同开发的“新一代机制木炭成套设备”,被其承诺的高质量和高产量所吸引。另外2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买主也先后赶到。“我们要求看设备的生产情况,业务员说须先交5000元现金才能看,不满意可退款。”吴先生和其余买主权衡后,每人交给销售者几千元不等。
11月18日下午,吴先生等人被拉到郊外的一个制炭厂。吴先生说,演示结果让大家很失望。“我们觉得机器有问题。”吴先生说,众买主要求退款,“他们说钱不能退。说公司已经给我们培训了,不买机器,预交的钱就顶培训费。”众买主向法院、“110”、“12315”求助,一时无果,遂各寻出路。11月20日晚,不甘心的吴先生和另外3人再次找到清华大学机械厂,结果和卖方发生冲突。“几个外地人,被追着在校园里乱跑。后来110来了。”目击者马先生说。之后,110民警将双方带到中关村派出所。一位警官了解情况后出面协调,要求销售者予以退款。退钱时,吴先生未能拿到全额退款。“他们说因为我打了110,影响了公司的生意,扣了我1000块钱。”
前天下午,记者向清华大学机械厂了解情况。机械厂法人代表李先生介绍,制炭机是不久前机械厂与清大农研科技公司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销售工作由清大农研公司具体负责。吴先生所说的情况,他尚不知情,但将立即调查。李先生当晚给记者回电,他已与吴先生取得联系,并将立即责成有关责任人处理问题。
清大农研科技公司法人代表黄先生随后联系记者。他说,问题是由公司个别业务员自行其是所导致,其收取培训费则是为了防止同行前来窃取公司的制炭技术。黄先生还说,他已责成下属第二天就给吴先生退款并郑重道歉。
昨天下午,吴先生从贵州反馈说,他已接到道歉电话,“厂家说马上就把扣的钱给我寄过来。”